本文是一篇金融学论文,本文基于全国2928个家庭农场样本数据,采用中介效应模型,研究了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总收入的影响,以及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
第一章导论
1.1研究背景
近年来,中国农业正处于由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模式转型的关键阶段。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过程中,农业发展呈现出显著的结构性变化,即以资源依赖型低效型农事作业为表征的传统发展范式正加速向高效、特色、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体现在生产技术的升级上,更反映在农业经营方式的革新中。当前,农业规模化经营正在加速推进,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的集约化、专业化配置程度不断提升,推动农业生产效率持续提高。在这一背景下,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具有专业化、组织化和规模化的特征,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胡轶歆等2022),成为实现我国全面振兴乡村和农业强国目标的重要助推器(蒲文彬2023)。然而,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瓶颈,其中资金短缺问题尤为突出。银行信贷门槛较高,抵押担保难落实;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难以满足家庭农场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强,服务响应速度跟不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步伐。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整体进程。
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重要发展机遇。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作为重要的农民经济组织,发挥着联结农户与大市场的重要纽带作用。合作社不仅能够有效整合分散的农业生产资源,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而且在改善家庭农场融资难问题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入社后,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得以改善,市场竞争力增强,收入水平提高。具体而言,合作社能够为入社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能力提升,从根本上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和收益水平。通过合作社的组织化运作,家庭农场不仅能够获得技术(王志刚和于滨铜2019)、信息、市场等“软件”支持,还能享受到农资供应、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等“硬件”服务。
1.2研究目的
本文聚焦于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于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30个省份的调查数据,运用中介效应模型探究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总收入的影响,进而研究家庭农场总收入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旨在构建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本文主要目的如下:
(1)对2928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进行分析。以现有研究文献为理论支撑,全面分析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系统研究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总收入及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精准把握家庭农场的发展态势及其内在关联,为后续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2)构建“加入合作社—总收入—正规信贷可得性”的理论分析框架,剖析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对其正规信贷可得性影响的内在机理。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对家庭农场特征进行梳理;其次,将加入合作社影响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析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总收入的影响,第二阶段以总收入为中介变量,探究其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以此为突破口,着力缓解家庭农场融资难的困境,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3)基于以上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政策建议,助力以家庭农场为典型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完善我国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贷产品服务等方面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与决策参考。
第二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家庭农场
农业农村部2014年出台的《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一方面,家庭农场继承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内在优势,通过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力、以农业收益为核心的模式,与小农户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需求高度契合;另一方面,它兼具企业化属性,通过规模化管理、专业化分工和市场化运作,实现了生产效率与经营资质的双重提升。这种“家庭内核+企业化外延”的混合特征,使其成为兼具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新型农业主体(高强等2013;郭庆海2013;张照新和赵海2013)。凭借其内在的制度优势,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来,历年的一号文件都指出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逐渐具体与聚焦。与此同时,我国家庭农场也取得飞速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23年10月末,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有近400万个。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基石,家庭农场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破解土地细碎化困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等关键领域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优势(孔祥智2014;朱启臻等2014;张红宇和杨凯波2017)。
2.2理论基础
2.2.1农村金融理论
农村金融理论体系随社会发展持续演进,其理论脉络不仅反映出1960年代至今乡村经济理念的变革轨迹,更为分析家庭农场融资行为提供了基础框架。该理论框架主要包含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这三者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发展特征。
(1)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该理论从农业生产低效性、收入渠道单一性及资本积累薄弱性出发,揭示了农户信贷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失衡。其成因包含双重维度:首先,农业长周期生产叠加自然风险导致收入不稳定,抑制储蓄能力提升;其次,行业低收益与高风险特征降低金融机构放贷意愿,加剧融资约束。为此,该理论倡导政府主导设立非盈利性信贷机构,通过低息贷款或利息补贴填补资金缺口,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但政策实施暴露两方面问题:一是农户形成信贷依赖且资金挪用现象普遍,导致资源使用效率低下;二是贷款分配出现结构性偏差,高信用等级农户更易获得补贴资金,而低收入群体实际受惠有限,削弱政策公平性。
(2)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针对信贷补贴理论的不足,研究者指出其根本问题在于忽视市场运行机制与金融机构可持续性,由此衍生出市场化导向的农村金融市场理论。该理论强调农户具备一定的储蓄能力,不应过度依赖外部资金注入,而应着力提升农户自身的储蓄能力。该理论主张政府应减少干预,因为过度干预会阻碍农村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相反,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市场机制的作用,放宽对利率的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自由化进程。此外,政府还应减少行政干预以保障市场长效运行,推进利率市场化释放价格调节功能,引导非正规金融规范化发展形成互补格局,构建金融机构绩效评估体系增强经营活力。但该理论存在实践局限:一是忽略农村金融市场发育滞后特性,完全取消政府调控易引发市场失序;二是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难以消除,制约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章研究设计............................21
3.1数据来源...................................21
3.2变量选取...................................21
3.3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22
第四章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影响的实证分析................27
4.1基准回归结果.............................27
4.2内生性检验.................................28
4.3稳健性检验................................29
第五章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机制检验..........33
5.1中介效应检验...................................33
5.2稳健性检验.......................34
第五章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机制检验
5.1中介效应检验
前文第三章已经构建了家庭农场总收入在加入合作社影响正规信贷可得性的中介效应模型,模型回归结果如表5-1所示。
通过对比模型(3-1)和式(3-3)中加入合作社变量的回归系数,可以发现模型3-3中是否加入合作社的系数a3比式3-1中是否加入合作社的系数a1的值小,模型(3-3)中的系数有所下降,表明总收入在合作社加入对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中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具体而言,合作社加入通过提升家庭农场总收入,进而增强了其正规信贷可得性。这一传导路径可以表示为:“加入合作社→提升总收入→增强正规信贷可得性”。实证结果与假说3一致,验证了总收入在合作社加入对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中具有部分中介效应。
综合上述分析,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不仅能够直接提升其正规信贷可得性,还能够通过增加总收入进一步增强其信贷可得性。这一发现表明,合作社在促进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合作社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直接提升了家庭农场的正规信贷可得性;另一方面,合作社通过增加家庭农场的总收入,间接增强了其还款能力和信用资质,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其正规信贷可得性。
第六章结论与建议
6.1主要结论
为探究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达可得性的影响,本文基于全国2928个家庭农场样本数据,采用中介效应模型,研究了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总收入的影响,以及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主要得到以下主要结果:
第一,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能够显著提升其正规信贷可得性。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信用背书,增强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信任度,这种政策支持与资源整合的双重作用,使得家庭农场在获取正规信贷时更具优势。合作社还能够整合资源,为家庭农场提供金融知识培训和信贷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其金融素养和信贷可得性。此外,加入合作社对种植型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提升更为明显。
第二,加入合作社能够显著提升家庭农场的总收入。合作社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生产流程、拓展销售渠道等方式,为家庭农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其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体而言,合作社能够整合区域内家庭农场的资源,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此外,合作社还能够通过拓展销售渠道,帮助家庭农场的产品进入更加广阔的市场。在这些措施的共同作用下,家庭农场的销售收入显著增加,总收入得到大幅提升。
第三,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通过提升总收入间接对家庭农场正规信贷可得性产生正向影响。较高的总收入意味着家庭农场具有更强的还款能力,使金融机构更愿意为其提供信贷支持。同时,较高的收入也能够帮助家庭农场积累更多的信用记录,进一步提升其信用评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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